“高产环评师”案宣判 4人获刑 官方再次强调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

  • 2023-05-30 16:05:59
  •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资料图)

曾引起全国环评行业核查风暴的“高产环评师”一案,日前在山东青岛宣判。

5月25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提供环评虚假证明文件案。经调查,环评工程师以一年3.5万元的费用“挂靠”给了中介,还交出了自己的环评师职业资格证,从此失去控制权,导致涉事公司在全国售卖“资质”,酿成此事件,4名当事人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以此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

环评弄虚作假,主犯获刑三年

2021年,山东一环评工程师在4个月的时间里,负责编制了63本环评报告书和1541份环评报告表,涉及全国25个省市。此事经环保组织披露后,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被斥为“环保形式主义”,成为行业内轰动一时的“高产环评师”事件。

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鑫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汪某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倒卖环评报告资质页。被告人靳某燕通过他人居间介绍将其持有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锦华公司并收取“挂靠费”3.5万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在环评工程师靳某燕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将盖有锦华公司、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通过被告人谷某欢等人对外出售,用于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900余份,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即墨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谷某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四被告人违法所得。

该案为司法实践的重要案例

林某鑫、汪某等人被处以刑事判决,成为司法实践的重要案例。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有其他情形,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员,既有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挂靠’的环评工程师,还有居间联络的中介‘掮客’,覆盖了环评造假的主要链条。”5月29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就此案表示,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官方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

刘友宾表示,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刘友宾强调,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生态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一是加强环评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指导各地实施靶向监管,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三是加快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体系,切实筑牢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

多地部署规范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工作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环评制度作为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并被确立为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2003年9月1日,我国首部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施行,正式将环评纳入法律制度体系。但现实中,一些环评机构和人员为承揽业务罔顾事实和法律法规,不惜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报告,直接干扰了执法部门的监管,也帮助企业逃避了污染治理责任。

在今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时强调,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随后,他再次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犯刑法,必须坚决打击,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据报道,河北、江苏、甘肃等地印发了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上海、山东、浙江、福建、重庆等各地已经密集部署规范整治工作。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南极包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295 911 5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