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据媒体报道,
【资料图】
9名特斯拉前员工在接受采访时爆料,
2019至2022年间,
特斯拉员工曾通过内部消息系统,
私下分享客户车载摄像头
记录的部分视频和图像。
图源:新华社
据路透社4月6日报道,特斯拉公司向所有客户保证,尽管车内有用于辅助驾驶的摄像头,但他们会保证所有人的隐私。特斯拉方面称“隐私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并且永远如此”。然而,特拉斯9名前员工爆料称,他们会私下传阅客户视频和照片。
路透社报道截图
据报道,一名前员工爆料,有一段视频是一名男子全裸着走近特斯拉,被车内摄像头捕获。
他们甚至还互相分享一些车祸视频。2021年,他们看到过一则视频,一辆特斯拉在住宅区高速行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儿童撞飞了。
这段车祸视频是通过一对一的聊天方式,在加州圣马特奥的特斯拉办公室传播出来的。据报道,特斯拉在圣马特奥办公室的员工,大多是20多岁和30岁出头的年轻人,他们会互相分享各自看到的好笑视频或照片。
这些员工还评论说,其他的图片和视频都比较“平凡”,比如一些狗的照片和有趣的路标。特斯拉员工会给这些照片打上标题或评论,然后私下传阅。
这些前雇员说,虽然有些帖子只在两人之间分享,但其他帖子可能会被几十人看到。
然而,特斯拉在“客户隐私通知”中称,“车内摄像头的记录是匿名的,不会与你或你的车辆相联系。”但有7名前员工证实,他们的程序可以显示视频记录的位置,这极有可能揭示特斯拉车主的居住地。
一名前员工表示,有的视频和录音是在车主停车或熄火之后录制的。几年前,如果车主同意的话,特斯拉的摄像头还会在停车后继续记录,幸好现在特斯拉已经停止了这种行为。
“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车库和他们的私人财产。”另一位前员工说。
事实上,就连老板马斯克自己也未能幸免。
报道称,有两位前员工爆料,大约三年前,有员工无意中发现了一段视频,还传播了出去。这段视频拍到车库里一辆独特的潜水车,这是辆绰号为“Wet Nellie”的白色Lotus Esprit,曾在1977年邦德系列电影《007之海底城:爱我的间谍》中出现过。
2013年,马斯克在一次拍卖会上,以约96.8万美元买下了这辆车。
马斯克知道自己被员工偷窥了吗?
两名前员工表示,他们对共享图片并不在意,因为客户已经勾选了“同意”,还有的人早就放弃了对个人数据保密的期望。然而,另外三人表示,他们对此感到困扰。“买车的人,我认为他们不知道他们的隐私不受尊重……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洗衣服和非常私密的事情。我们还可以看到他们的孩子。”有前员工说。
也有前员工表示,他们注意到视频传阅是出于合法的目的,比如寻求同事或主管的帮助。
据路透社报道,他们联系了300多名特斯拉前员工,这些人在过去9年中曾在特斯拉工作并参与开发自动驾驶系统。但只有十几个人愿意接受采访,并且他们都是在匿名的情况下发言。
同时,路透社报道也强调,他们没有拿到任何采访中涉及的视频或照片,因为这些前员工表示,他们没有保留这些视频或照片。
目前尚不清楚特斯拉前员工爆料的情况,以及员工私下传阅车内图像的行为现在是否仍在进行。
特斯拉曾承诺
摄像头录制的视频不会传输至特斯拉
潮新闻记者就此事询问特斯拉公关部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没有相关消息可以发布。
实际上,在特斯拉官网上,详细罗列了客户隐私的相关条款,包括收集哪些信息、如何使用信息等。
潮新闻记者注意到,特斯拉在介绍自动辅助驾驶数据时表示,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都存储在本地USB设备上,并不会传输给特斯拉。
此外,特斯拉还有一个哨兵模式功能,驻车期间,该功能可使用车辆传感器和外部摄像头检测可疑活动或对车辆的严重威胁并向车主发送通知。特斯拉同样承诺,摄像头录制的视频片段不会传输至特斯拉。
据报道,此次受到争议的正是哨兵模式所拍摄的片段。公开资料显示,特斯拉于 2019 年推出哨兵模式,宣传该功能是一种提醒司机停放车辆周围有任何可疑活动,然后将记录的事件存储在汽车车载存储器中的方法。特斯拉在 2021 年更新了这一功能,并开始让司机使用他们的车辆摄像头从特斯拉应用程序中直播他们汽车的周围环境。
由于涉及数据安全,2022年,德国消费者组织起诉特斯拉,称哨兵模式“违反了数据保护法”。
车载摄像头
在国内引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车载摄像头在国内也引发过不少争议。
2022年3月,比亚迪和东风日产旗下汽车相继停用了远程拍照功能。东风日产在推送中表示,应国家数据安全法规的要求,以及对车主隐私的保护,关闭日产智联 App 远程拍照功能、 车机端 DVR 中照片分享和上传功能。
比亚迪表示,当前汽车收集车外视频、图像数据,如需向车外提供,应在车端对数据中的人脸、车牌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目前千里眼功能正在基于该项法规要求进行优化,所以暂时无法提供千里眼调用车外影像服务。据了解,截至目前,东风日产比亚迪都未再次开启相关服务。
关于用户数据安全,国内法律监管也在不断完善。2021年10月,《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应坚持车内处理、脱敏处理等原则。同时,《规定》也明确,包含人脸信息、车牌信息等的车外视频、图像数据属于重要数据。
但因保证行车安全需要,《规定》要求无法征得个人同意采集到车外个人信息且向车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对画面中的人脸信息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相关车企提供的远程拍照功能有可能会涉及到路人的面部信息,这些信息存在被用于面部识别的可能性,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此外,该功能可能拍摄到重要敏感区域的地理信息、人员流量、车辆流量等重要数据。”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海晶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郭海晶认为,如果汽车厂商不对相关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可能会构成在未经路人或其他车辆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存储他人个人信息的法律风险,直接违反《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来源:潮新闻 记者 范国飞、极目新闻
值班编辑:董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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